虚假陈述案将尘埃落定 尔康制药赔付7031万元

2019-08-15 09:08:5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打印 放大 缩小

在经历多事之秋后,尔康制药的虚假陈述案即将尘埃落定。

8月13日晚间,尔康制药公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进展。公告显示,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已对818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

根据判决结果,公司应向原告赔偿损失合计7031万元,同时应承担的案件受理费合计87万元。

“公司在2018、2019年度都有对相关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但由于这只是一审判决,上述案件还处于上诉期,最终对公司的影响金额还不能确定。”尔康制药证券部相关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公告显示,2018年度尔康制药就相关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6610万元,2019年计提预计负债950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就相关诉讼事项累计计提预计负债7560万元。

2018年6月份,尔康制药收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湖南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有关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相关投资者依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据披露,截至公告日共有836名原告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尔康制药就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累计诉讼金额为5.56亿元,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从个案来看,这些投资者的赔付率参差不齐,有的赔付比例超过九成,有的则低于11%。

对此,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钟文科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在计算由于证券虚假陈述损害赔偿具体数额时,由于国内没有标准的计算方式,当法院在选择适用不同计算方法,比如价差法、系统风险法等专业方法时,难免会产生较大的差别。”

“同时,法院在计算赔偿数额时,采取的往往是补偿性原则,而非惩罚性原则,即对因侵权而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保护,而不再对被告实施惩罚式的处罚,这也可能是造成原告主张赔偿数额与实际法院判决数额差别较大的影响原因。”钟文科补充道。

“目前,法院已对818名原告的诉讼案件做出了一审判决,之后还有一些投资者的诉讼案件会陆续宣判。随着诉讼结果的陆续宣判,公司因诉讼案件带来的财务不确定风险,预计后续将进一步消除。”上述证券部人士说道。

钟文科表示:“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即当事人在一审后,有二审上诉请求上级人民法院再次审理判决的权利。在一审判决后一般当事人有15天的上诉犹豫期,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没有上诉的,法院判决也会生效,成为终审。”

责任编辑:ERM523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