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灏股份追回款项3200万有利于索赔 受损股民可维权

2018-03-29 13:37:45 来源: 北京青年报

打印 放大 缩小

资料显示,2013年6月末,顺灏股份以7380万的价格收购了浙江德美60%的股权,成为浙江德美的控股股东,双方约定仍由浙江德美原来的所有者王斌及其父王钊德等人负责实际经营。然而在投资后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原股东王斌、王钊德为获取非法利益,违法从浙江德美套取资金超过4亿元,致使浙江德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拖欠银行和供应商的款项超过4亿余元;顺灏股份多次为浙江德美巨额的银行债务和买卖合同提供担保,致使顺灏股份直接经济损失高达近3亿元。

直到今年2月12日,公司公告称,收到浙江德美破产财产的分配款初步金额3245.93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到浙江德美破产财产的分配款初步金额16.58万元。这场持续三年之久的纠纷终于有所结果,值得一提的是,这部分金额的到账,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投资者索赔案件。

目前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共有9位专业律师可代理索赔该公司,平台公司主页:违规公司-顺灏股份

案件回顾:

2016年7月28日,上海绿新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处罚。主要违法事实包括:1、未依法披露和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行为。2、未依法披露重大事件签署意向协议事项。

刘华浩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初步确定索赔条件为:

在2012年3月1日到2016年4月29日之间买入上海绿新股票,并且在2016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均可发起索赔。

相关阅读:顺灏股份虚假陈述案二审开庭 律师继续征集股民索赔

顺灏股份追回款项有利索赔 与原控股子公司纠纷三年

更多可维权公司,敬请进入新浪股民维权主页:http://wq.finance.sina.com.cn/

责任编辑:ERM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