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个税优惠刷屏 公募类产品明年纳入

2018-04-13 11:22:07 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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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3.900,-0.01,-0.26%)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等五部委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老百姓(73.960,1.35,1.86%)养老金的“钱袋子”税优政策开启试点,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正式起步,行业呼吁多年的养老第三支柱探索也正式起航。

详情请点击基金君中午的报道《重磅!养老金个税优惠来了:财政部发文,上海等地5月起试点(10大要点,模拟案例分析)》

《通知》显示,公募基金作为个人商业养老账户的投资范围,也将在2019年5月对接个人账户,助力我国三支柱养老体系开展有益探索。

公募产品将在2019年5月纳入

根据《通知》)要求,该项试点工作自今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而在试点期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完善养老账户管理制度,制定银行、公募基金类产品指引等相关规定,指导相关金融机构产品开发。

做好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平台”)与商业银行、税务等信息系统的对接准备工作。

同时,由人社部、财政部牵头,联合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等单位,共同研究建立第三支柱制度和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试点结束后,根据试点情况,结合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制度建设的有关情况,有序扩大参与的金融机构和产品范围,将公募基金等产品纳入个人商业养老账户投资范围,相应将中登公司平台作为信息平台,与中保信平台同步运行。

第三支柱制度和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成以后,中登公司平台、中保信平台与第三支柱制度和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宏观监管。

《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

业内人士表示,这一规定意味着《通知》不仅是保险业的政策,保险、基金、银行等金融机构都可参与。在证监会的指导下,公募基金、中国结算坚持账户制导向,有序开展产品准备工作,一年后个人商业养老账户投资范围将纳入公募基金,并启用中登平台。

事实上,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制定公募养老类产品指引、产品开发的工作一直在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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