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越及股东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_滚动

2023-06-06 09:25:39 来源:证券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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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6月6日ST海越公开信息显示,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海越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彬、总经理曾佳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2022年,公司存在通过供应商与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汇能鑫或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的情况,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年度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金额5.54亿元,2022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98亿元,2022年期末资金占用余额3.56亿元。海越能源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3年4月底,资金占用款项已归还。

二、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未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按照业务实质对公司2022年部分贸易业务采取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公司2022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存在营业收入错报的情形。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ST海越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ST海越2023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6.18亿元,同比下降53.27%;归母净利润1679.06万元,同比下降1.81%;扣非净利润1414.06万元,同比上升98.41%;负债率22.18%,投资收益255.72万元,财务费用-260.0万元,毛利率8.6%。

ST海越(600387)主营业务:汽柴油、液化气的仓储、批发和零售,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化工品进出口业务;股权投资和物业租赁;各类油品和液体化学品的码头装卸,仓储以及贸易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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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ERM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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