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名保险销售人员学历疑似造假 接监管罚单

2019-04-11 09:52:47 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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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券商中国

4月8日,苏州银保监分局公布了一则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显示,太平人寿苏州分公司存在高达93名销售人员疑似学历造假、代签名等两项违法行为,被处以警告及罚款处罚。

营销员学历造假只是我国营销员渠道发展问题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我国营销员大军快速扩张,截至2018年底,保险营销员有871万名,该渠道保费占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的近七成。保险营销员队伍扩张也随之带来诸多问题:营销员大进大出、违法违规从业乱象长期存在。

目前,针对870万保险销售人员清核大幕已经开启。

93名销售人员疑入职时学历造假

据苏州银保监分局发布的处罚决定书,太平人寿存在以下两项违法行为:

一、93名销售人员疑在入职时提供虚假学历,经抽查,证实毛某、汪某某入职材料中的学历为假。

二、BX301160020171227037号记账凭证的领用明细显示有520人签收,但截至报销之日,仅有74人实际签收,其余446人签名为他人代签,且未收到实物。

苏州分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根据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苏州监管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太平人寿苏州分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太平人寿回复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太平人寿苏州分公司因学历管理问题受监管处罚一事,总公司高度重视,已责成相关单位立查立改,对内控制度及管理流程进行全面的梳理排查,持续强化合规督导。太平人寿总公司密切关注机构整改情况,同时将对全系统进行警示教育,开展合规培训、风险排查,加大监督检查,积极防范经营风险。

保险公司未准确登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信息被罚的情况在保险业内不算鲜见。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2018年以来因营销员学历造假收到罚单的情况就有数起。

2016年9月至2017年10月,在办理入司手续时,个人代理人张某某、周某某等15人提交了虚假的高中学历证明。某人寿公司长兴支公司未核实上述人员学历证明原件,即与其建立保险代理关系,并将其以高中学历录入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该机构被处以警告并罚款3万元的处罚。

2017年11月,2名个人代理人在办理入司手续时向某人寿公司浙江分公司提供了伪造的高中学历证书。该公司城北营销服务部未严格审核学历证书,即与两人建立保险代理关系。该人寿公司浙江分公司将上述两人以高中学历录入公司系统并留存了伪造的高中学历证书,导致未准确登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料。该营销服务部被处以警告并罚款3万元的处罚。

根据规定,保险从业人员销售保险需要参加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从业资格证,继而由保险公司发放执业证。

一家保险中介公司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保险营销员的入职流程是,新入职人员通过审核后进入保险公司新人班,参加保险公司自行组织的考试,考试通过后获得协会发放的执业证号码,并由保险公司发放展业证,然后可以开始展业。目前保险公司招聘营销员有学历要求,一般要求是高中以上,有的公司要求大专以上。

该人士说,保险公司有的保险营销员为了顺利入职会伪造学历证。随着近年来营销员渠道再度成为保险公司主渠道,保险公司展开营销员抢人大战,为了完成总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分支机构有动力在人员资历审核方面放松要求。“所以出现伪造学历情况的一般不会在总公司,而是在分支机构以及营销服务部。”

保险销售管理问题不少

近年来,我国营销员大军快速扩张。2015年8月起,原保监会取消了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由保险公司自行组织考试,此后保险代理人数量猛增。由2015年保险代理人471万人,2018年底保险代理人数量达到创纪录的871万人。但保险营销员队伍出现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也不容忽视:营销员大进大出、违法违规从业乱象长期存在。

今年以来,多家银保监分局向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公司下发罚单,均剑指保险销售管理问题。券商中国记者梳理今年监管针对保险营销的罚单发现,保险中介和保险公司销售环节普遍存在管理难题和问题包括:委托未持有本机构发放的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未建立完整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管理档案、向未办理执业登记人员发放佣金、未按要求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培训等。

871万营销员清核大幕已开启

聘任学历造假人员、委托未持有本机构发放的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显示了中国营销员大军在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需要更加注重质量提升。

今年3月,中国银保监会连续发出两份加急文件,分别是“56号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工作的通知》)和“71号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保险公司销售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工作的通知》),拉开了保险销售人员数据清核整顿的序幕。

其中,“56号文”主要针对部分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信息不全不准、虚报虚挂虚增人员、从业人员队伍数据失真等问题,要求中介机构自查整改和银保监局重点检查。

“71号文”针对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保险公司执业登记责任虚化、执业管理有名无实,等级上口径把握不准、信息填报不全,维护上不及时登记新近人员、不及时清除离职人员,导致从业人员执业登记人数与实际人数出现较大偏差,严重影响行业基础数据的真是、准确和完整性。

文件显示,清核的目的主要有三点:一是提高从业人员源头数据质量,夯实数据基础,加强基础数据管理;二是摸清从业人员队伍状况,掌握从业人员队伍实情,分析从业人员队伍结构和特点;三是落实保险公司对从业人员的管控责任,强化从业人员执业管理。

多家保险公司保险营销员告诉券商中国记者,目前公司已经开始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工作,重新统计代理人照片和身份证号。

业内人士分析,代理人渠道确实有其优势,尤其在寿险公司占据主导地位,但针对代理人的管理是非常庞大、复杂和持续的工程。今后的代理人不仅是数量上的增长,更主要是质量上的提升。今后代理人数量增长可能回落,甚至变成负增长,但是质量提升会带来出勤率、产能改善等多方面益处。尤其监管部门注重消费者权益保护,预计会进一步要求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对代理人的管理必须明确责任人,建立这样的责任体系后,庞大的代理人可以得到有效管理,使这支队伍真正成为寿险行业价值创造的主要贡献者。

责任编辑:ERM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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