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降级” 但不可任意捕杀

2023-07-07 08:21:09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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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降级”但不可任意捕杀

经监测评估野猪数量偏多时可申请,最高捕杀量不超20%


(资料图)

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新调整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新调整的“三有”名录共收录陆生野生动物1924种,与2000年首次发布的原名录相比,新名录在基本保留原有种类的同时,新增了700多种野生动物。

与此同时,按照“在我国广泛分布,种群数量极高,无灭绝风险,甚至还可能造成危害”的原则,已在部分地区致害严重的野猪,则在此次调整时被调出“三有”名录。

野猪在我省大范围分布,尤其是辽东山区,因其繁殖能力强、生存环境无自然天敌等原因,部分地区出现野猪种群泛滥的现象,频繁发生毁坏农作物甚至进村攻击人类等行为。此次“三有”目录调整,对我省野猪种群管控有何影响?会带来什么样的变化?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野猪缘何“不招喜”

“是该治治野猪了。”听到记者介绍有关野猪被调出“三有”名录,丹东宽甸满族自治县一乡镇干部大倒苦水,“每年玉米抽穗和大豆快熟时,都能接到十多起野猪祸害庄稼的反映。尤其是玉米,野猪可能只吃10穗却要踩倒20株。”

对野猪全无好感的,还有抚顺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头道堡村的沈德义。作为种参大户,他说自己有两大怕:一怕下大雨冲毁林下参参床,二怕野猪成群拱参吃。于是,每年夏天他都会投入大量人力在参地严加看护。

野猪生性凶猛,再加上种群大增,伤人事件也时有发生。2022年1月26日,新宾县红升乡曾发生野猪进村攻击人类,并致3名村民受伤事件。今年3月5日,3只野猪在沈阳农业大学狂奔成为网上热门话题。时间回溯至2021年10月6日,沈阳主城区一小区突然蹿出体重约400斤的野猪,被民警击毙才消除了安全隐患。

有研究表明,随着城市绿化带范围的不断扩大,野猪在觅食时顺着绿化带进城现象时有发生。而在人口稀少的乡村,普通村民遇见野猪破坏农作物,只能予以驱赶,并不具备捕捉野猪的能力,甚至需要及时躲避其对人类的攻击。

清原满族自治县林草局工作人员谭中立告诉记者,因当地野猪种群数量呈明显扩大趋势,去年该县申请并获得捕杀10只野猪的额度。清原满族自治县在部分区域设置了红外线监测设备,今年夏天将根据监测情况开展评估,若野猪种群偏多仍会继续申请对野猪进行捕杀。

非法捕杀将被追责

“目前,野猪在辽宁地区分布非常多,也非常广泛,总体上辽东多于辽西,部分地区已经明显超过其环境承载量。东部山区野猪种群数量大增的原因,主要是近年保护措施做得好,以及没有大型天敌对它的生存构成威胁。”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科考委员会常务委员孙晓明说。

那么,此次将野猪调整出“三有”名录,是否意味着人们对野猪的处置权扩大?

省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野猪作为陆生野生动物,仍被禁止食用;其次基层有捕杀野猪的客观需求,申请报备程序会较之前简便,捕杀数量最高限制是种群数量的20%,一般会按照10%及以下进行捕杀。同时,捕杀野猪须由专业人员执行,未经审批的非法捕杀行为将会被追究刑责。野猪调出“三有”名录,但仍要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遵守禁猎区域、禁猎期、禁用猎捕工具和猎捕方法以及国家枪支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事实上,我省于2019年3月15日起延长了全省范围内的禁猎期,期限为5年。明确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包括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弹弓、扎枪、弓箭、弩、蛇钳、鸟网等,夜间照明行猎、火攻、动车追赶猎捕、高频声波猎捕等方法均在禁止之列。

而就大家关心的野猪调出“三有”名录,发生损坏农作物、伤人是否适用相应补偿的问题,专家表示,按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其造成的损失仍属于致害补偿范围,受损群众仍可以依法获得补偿。

责编:徐硕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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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ERM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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