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斗”频发公章被“挟持” 电子商务协会“被判死刑”背后

2018-12-25 08:36:13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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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斗”频发公章被“挟持” 机构重叠为企业有偿“发证”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判死刑”背后

12月20日,某知名互联网公司公关总监杨婷(化名)在朋友圈晒出了一张她所供职的公司刚刚获得的荣誉证书:2018年度电子商务垂直领域最具品牌价值奖。她想不到的是,就在当天,颁发这份荣誉证书的单位之一——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因连续三年未接受年检被民政部撤销登记。

撤销登记后,该协会马上进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这种顶格的行政处罚对于全国性行业协会来说极为罕见。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获悉,在该协会内部,设立了众多分会、研究院、专业委员会等分支机构,吸纳众多企业加入,并为企业有偿颁发证书;而协会内部一些机构设置功能相似、叠床架屋。多位内部人士表示,该协会内部派系斗争频发,公章印鉴被私自持有,也是导致其未能及时参加社会组织年检的原因之一。

撤销登记相当于“被判死刑”

12月20日,民政部官网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消息引起广泛关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存在连续三年未按规定接受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情节严重。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民政部对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撤销登记对于一个社会组织来说相当于被‘判处死刑’。”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院长、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社会组织研究专家徐家良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撤销登记后,该协会马上就进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相当于这个机构不存在了”。

撤销登记带来的影响对该协会是毁灭性的。徐家良表示,撤销登记将对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声誉造成损失,由于成立全国性社会组织以及随后的换届等工作程序都要到民政部备案,该协会的会长、理事长、秘书长等负责人将会在民政部留下工作存在瑕疵的记录,如果下一次他们还想申请担任其它社会组织的相关负责人,“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部门将查看申请人是否有不良记录,对下一个社会组织的登记会产生影响”。

记者注意到,在这一行政处罚决定公布当天,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正在一南一北主办两项活动:在浙江省金华市,该协会与金华市政府共同举办“第四届全球跨境电商大会”;在北京,该协会与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共同举办“第五届世界电子商务大会”。后者即是杨婷所在的互联网公司获颁证书的活动。

该协会在其官网的自我介绍中,特别强调“其业务活动受工信部的指导和民政部的监督管理,不受地区、部门、行业、所有制限制”。不过,随着民政部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布,这些“不受限制的活动”将终结。民政部通报指出,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撤销登记后,应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并办理注销登记。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被判死刑’当然不能继续活动,这个社会组织都不存在了,下属的分支机构自然也就丧失了存在基础。”徐家良表示,如果今后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继续开展活动,民政部社会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将会依法采取强制取缔措施。

连续三年未年检,疑因领导层有矛盾

“年检是社会组织很重要的一项工作。社会组织注册登记以后要面临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年度检查。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两年没登记就要受到处罚,连续三年没有年检更说不过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让徐家良感到不解。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在发稿前两次致电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执行秘书长万东辉,他都表示“正在与相关部委沟通”,对于该协会的情况不便多说。

而该协会下属某专业委员会负责人李明(化名)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透露,该协会领导层面长期存在矛盾和分歧。据李明介绍,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自2000年6月成立以来,第一、二任理事长由宋玲担任。2011年,协会未召开换届会议,新任理事长张会生未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便上任工作。随后,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原业务主管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责令宋玲重新主持完成换届工作,选举产生新的主要负责人。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公章和印鉴被张会生持有,无法参加社团年检。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官网显示,该协会理事长为宋玲。而公开信息中,张会生对外仍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会长或理事长的身份参加活动或接受采访。该协会下属的另一个专业委员会负责人赵先奎(化名)也印证了李明的说法。他告诉记者,近几年民政部一直要求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参加年检,但由于协会内部的运营管理分成了两个派系,协会公章被其中一个派系掌握,导致无法办理年检。

同一领域设立多个分支机构

两大派系的纠纷直接导致了该协会在同一领域下设立多个业务相似甚至重叠的分支机构。多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公章和印鉴被私自持有后,不少二级分支机构陆续成立,并频繁与各类机构、企业开展合作。

以金融科技领域为例,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名下设立了互联网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委员会、金融科技研究院、互联网金融旅游委员会、数字金融研究院等多个机构。

类似情况也出现在区块链等领域。今年11月9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区块链技术研究院在北京成立,该研究院自述其主要负责区块链行业的应用发展,担负区块链行业标准制定、技术研发、应用及推广的重要职责,该研究院院长许立威为宇宙链PAC创始人,秘书长为杭州旅梵区块链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吕帆。

而在今年1月,一个名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的机构就已成立,该委员会官网信息显示,其职责与上述区块链研究院几乎一致:主要负责区块链行业的应用发展,担负区块链行业标准制定、技术研发、应用及推广的重要职责。该区块链专委会的负责人是另一拨人马:深圳众赢创客网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张治平担任该专委会秘书长,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副秘书长聂韵担任该专委会监事会主任。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注意到,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名义下,设立了多个专委会、分会、研究院等分支机构,涉及数字金融、区块链、B2B电商、二手车、农产品、电子商务法等众多领域。在该协会官网的“协会动态”一栏,81条消息几乎每一条都是该协会成立专委会、分会、研究中心等的消息,每个分支机构几乎都吸收了大量企业成为成员。

有偿为企业颁发证书

某互联网金融公司市场总监邱杰(化名)表示,近几年有不少互联网金融公司获得了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名义颁发的“诚信龙头单位”、“AAA级信用企业”等证书。邱杰供职的公司在缴纳了数万元年费后,也成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正式会员。此后几年,在相继付出相应的费用后,她所供职的公司又陆续获得了该协会颁发的“中国互联网诚信示范企业”“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反欺诈系统介入单位”等证书。

另一家互联网领域的行业协会执行秘书长侯丽(化名)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表示,早在十多年前电子商务刚兴起时,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内部就设立了一个认证部,给企业或者个人提供认证,颁发证书,很多企业也乐于买账。“这是典型的协会‘乱收费’行为。”徐家良指出,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后续的清算活动中,涉及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然要“拉清单”梳理,逃不过法律制裁。

而一些获得证书的企业,相继出现问题,也让人们对颁发证书的协会产生质疑。今年5月,互联网金融平台“民信贷”疑出现资金链断裂,被警方调查。而在3个月前,“民信贷”获得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颁布的“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证书。

另一家引发全国关注的非法集资平台,曾在2014年10月获得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和其他机构联合颁发的“中国互联网诚信示范企业”荣誉称号;还有一家已经暴雷的互联网金融公司资邦金服及其P2P平台“唐小僧”曾在其官网展示,称其已接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反欺诈系统”。

记者注意到,该协会给企业颁发的“反欺诈系统介入单位证书”上特意注明:本证书不代表对接入机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技术安全、持续合规的保证。

除了互联网金融领域,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名义颁发的证书还出现在许多区块链公司中。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了解到,已有一些区块链公司或从业者获得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监管沙盒促进会颁发的会员证书、《区块链应用认证证书》或《岗位能力培训证书》。

所谓监管沙盒,指的是供金融科技企业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的安全空间,在相关活动出现问题时不必立即受到监管规则的约束。但目前,我国监管部门尚未设立区块链领域的官方监管沙盒。

不参加年检或为逃避监管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撤销登记,其实是行业协会乱象的一个典型样本。”侯丽表示,这类协会一般都在体制外,受到的监管比较少,但因为曾经挂靠某些部委的关系,办活动时经常可以拉来退休的省部级领导站台。

侯丽说,事实上,这类协会的乱象和问题很多企业也知道,但是大多数企业甚至地方政府很难区分“李逵和李鬼”。企业往往会认为,谁能请来更大的领导、谁能提供更直接的帮助,谁就是更有影响力的“行业协会”。

徐家良告诉记者,对于这类问题,需要民政部门运用“年度检查”监督管理社会组织的日常活动,确保社会组织在依法依规的轨道上开展业务活动。他分析,逃避监管是电商协会不参加年检的原因之一。

在对外发展会员、颁发证书、开展培训的同时,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参股或投资的多个公司先后被注销或吊销。例如,该协会投资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海南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在2015年7月,因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信息,而被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目前,该公司已被吊销。

徐家良介绍,当前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越来越严格,严查不参加年检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如果民政部门不采取什么措施,就会给社会组织一种错觉:我不参加年度检查也没有什么问题。但实际上是有问题的。”

公开报道显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成立18年来,自2010年开始连续五年未年检,本次已是第三次被民政部以同样理由处罚。前两次处罚分别发生在2014年11月和2016年8月,处罚结果均为停止活动6个月。目前,李明、赵先奎等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下属二级机构的相关负责人正在等待相关部委对协会的最新处理意见。

在他们看来,全国性的电商行业协会仅此一家,国内主要电商企业均是该协会会员或理事单位,该协会也是我国电子签名立法的主要推动者,对中国电商事业的发展有很大影响,他们希望尽快有更加明确的处理结果。

徐家良表示,如果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认为存在一些客观原因导致不能年检,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司法救济途径,要求民政部撤销该处罚决定,但从目前了解到的该协会所犯下的主观错误来讲,基本上没有起死回生的可能,“就像一个西瓜自己烂掉了”。

责任编辑:ERM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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