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便利企业注销 推“即时办”“容缺办”等新政

2019-01-11 08:12: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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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和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饶立新介绍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a target=

资料图:1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饶立新介绍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中新社记者 杨可佳 摄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王庆凯 赵建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饶立新10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为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税务总局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制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基本破解了企业税务注销难题。概括而言,即“少跑腿”“即时办”“容缺办”。

饶立新介绍称,“少跑腿”就是实行清税手续免办服务。税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向市场监管部门直接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如果没有办理过涉税事宜,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发票、无欠税、无罚款的,就可以免予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手续。

“即时办”是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对于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无罚款,已缴销发票且相关资料齐全的纳税人,现场可办结税务注销手续。原本企业税务注销办理时限是20天,定期定额个体户是5天,这样可缩短为当场即时办结。

“容缺办”是推行“承诺制”容缺办理。在办理税务注销业务时,纳税人如果资料不齐,可在作出限时补齐的承诺后,当场由税务机关出具清税文书。

饶立新进一步介绍称,税务注销的“承诺制”容缺办理是中国基于对纳税人诚信推定作出的一项制度创新。

一方面,体现了“放管服”理念,税务注销是税收管理的最后环节,优化税务注销事项办理,既要提高效能,便利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又要防止国家税收流失。为此,税务总局在明确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和罚款、已经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几个关键条件的基础上,允许纳税信用等级较高、创办时间短、经营规模小的5类纳税人“承诺制”容缺即办;另一方面,通过容缺办理,可以避免纳税人往返补充资料,节省办理时间。

责任编辑:ERM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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