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批次食品不合格农兽药残留超标是主因

2019-06-17 09:58:15 来源: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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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在近期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3类食品25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农兽药残留超标是主因。

根据不合格名单,23批次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包括检出禁止使用的药物五氯酚酸钠、地西泮、孔雀石绿等。其中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艳梅鲜肉经营部销售的、来自云南神农肉业食品有限公司的猪肝,检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乐村路6号富德海鲜批发交易市场夜市区84号(经营者:黄金木)销售的基围虾,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海南省海口美兰张莉水产品行销售的黄骨鱼,检出孔雀石绿;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屏山镇小陈水产品经营店销售的裸斑鱼,检出地西泮;海南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贵妃蚌,检出氯霉素。据悉,《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上述药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此外,一号店蜜蜂的故事食品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浙江省宁波江北跃洲贸易有限公司)在一号店(网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镜泊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蜂蜜,检出诺氟沙星、嗜渗酵母计数和菌落总数不合格。福事多京东自营旗舰店(经营者为天津瑞佳讯贸易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一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蜂乳蜜,检出诺氟沙星。据介绍,诺氟沙星是一种广谱类杀菌剂。相关标准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和诺氟沙星4种兽药(在蜂蜜中不得检出)。蜂蜜中检出诺氟沙星,可能是诺氟沙星作为蜂药被用于蜂蜜养殖。摄入诺氟沙星可能会使人体产生不良反应,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的骨骼生长,延缓发育甚至危及到消费者的生命安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责任编辑:ERM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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