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热议:武汉消防宣教专栏——典型火灾事故案例剖析 长沙市芙蓉区某大市场实业总公司“11·2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原因

2023-01-11 08:24:27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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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14年11月29日,长沙市芙蓉区某大市场实业总公司家电城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造成该家电城4栋仓库门面约1.8万平方米面积过火,直接经济损失2496.9万元,无人员伤亡。经调查认定,该火灾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此次事故直接原因为:郑某等人在未按照规定要求办理动火审批和未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在屋顶进行通风球安装,由于使用切割机产生大量火花引燃彩钢板背面的锡箔纸引发火灾事故。

间接原因(部分)如下:

1.该钢结构公司无资质承接大市场家电城钢结构工程;在施工前,未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动火作业前,没有积极与大市场家电城协调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火灾发生后,施工人员未在第一时间及时报警,延误了扑救工作。

2.涉事大市场实业总公司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擅自在家电城1、2、3、4栋之间加设连廊,使原建筑物由单体变成了整体,改变了原设计防火分区;违反《消防法》规定,在提质改造项目未经消防验收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在施工过程中,又将设计为隔热层的第4层擅自改造为仓库,且未采用实体墙按规范要求进行分隔。

3.该大市场家电城擅自改变设计,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将配电房隔墙改为轻质防火砖隔墙,且未按要求设置防火门。

4.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大市场家电城在聘请施工单位时,对其资质审查把关不严;进场施工后,未安排人员到场监督管理;消防巡查制度不落实,事发当天,在当班消防专干请假的情况下未安排人员替换,第4层仓库大门被锁,导致火灾发生初期无法及时进行有效扑救。

5.未严格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行政执法职能,及时查处大市场家电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违法组织施工、增设连廊改变消防分区功能、未经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投入使用等问题。(未完待续)

(来源: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责任编辑:ERM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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