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焦点:【越·广水】让“捕鱼人”变“补鱼人” 广水护航长江生态

2023-02-10 16:25:33 来源:湖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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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余一君 吴靓)“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今后一定引以为戒,遵纪守法,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人,保护环境。”近日,在广水市徐家河水库,一场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增殖放流活动顺利开展,案件当事人尚某某等4人“以身说法”。

现场,4名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当事人向水库投放淡水鱼鱼苗100斤、1400余尾,鱼苗费用全部来自4名涉案人员自愿缴纳的生态补偿金,鱼苗采购于本地水产市场,能有效修复鱼群数量,净化水质。

据悉,这是广水市检察院开展的首次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此前公安机关向广水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一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在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期内,4名涉案人员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采取国家明令禁止的渔具进行非法捕捞鱼类,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经审查,该批案件中的涉案人员捕捞数量较少、对生态环境的损害程度相对较轻,且自愿认罪认罚,广水市检察院拟对4名涉案人员从宽处理,为保证案件办理公平公正,该院举行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围绕禁渔期捕鱼的危害性、对水生资源造成的损害程度、当事人是否愿意承担赔偿生态环境的损失、是否进行增殖放流等问题展开听证。听证员围绕该案的事实、证据、相关法律依据及生态修复方案开展评议,并同意该院提出由当事人“购买鱼苗、增殖放流、修复生态”的处理意见。

随即,该院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由4名涉案人员购买鱼苗在徐家河水库增殖放流,实现“公益诉讼禁之于渔,增殖放流还之以鱼”,引导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让“捕鱼人”变“补鱼人”。

增殖放流现场,被邀请全程参与见证的省人大代表连连点赞并表示,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修复生态环境的有益举措,既从法律上震慑了非法捕捞行为,又结合公益诉讼推进社会治理,充分体现了司法的温度。通过增殖放流的形式,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到长江大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凝聚长江大保护全民工作合力,值得推广。

下一步,广水市检察院将继续认真履职尽责,不断加大公益诉讼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监督能力,携手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监督与宣传力度,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守护好绿水青山。

责任编辑:ERM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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