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平台现“李鬼” 仿冒App属不正当竞争或触犯刑法

2018-11-26 08:22:34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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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冒App属不正当竞争或触犯刑法

本报记者 杜 晓 实习生 付紫璇

《2018年双十一购物安全生态报告》认为,虚假仿冒App或者与正版App界面一致,或者使用与正版App相似的名字,“李鬼”冒充“李逵”。这些“李鬼”App存在盗取账号密码等隐私、诈骗钱物等风险。

对于虚假仿冒App引发的种种问题,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

虚假仿冒App涉嫌违法

今年8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App个人信息泄露调查报告》便指出,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统计,2018年上半年电商平台、社交平台软件等非法搜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现象成投诉新热点。“李鬼”购物App更是其中的“重灾区”。

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之前出现过很多钓鱼网站,假冒知名网站的域名和页面。仿冒购物App也是类似的,让消费者觉得这些App与正规购物App是一样的。之所以要制作假冒购物App,就是为了通过在用户注册信息时获取用户信息。如果仿冒购物App挂有木马,除了盗取用户个人信息,还可能会盗取用户银行账号和密码,进而可能给用户财产造成损失。

虚假仿冒App涉嫌违反相关法律。

刘德良认为,虚假仿冒购物App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推广,从而诱导消费者下载。这一行为肯定是违法的。模仿或者假冒购物网站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首先,我们应该看到虚假仿冒购物App的本质是不正当竞争,从法律适用上来讲,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关于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规定对这种行为是禁止的。当然,对于虚假仿冒购物App这一非常具体的行为,法律上通常不会去作出规定。如果仿冒购物App或网站涉及盗取用户信息或者挂有木马程序,那么还会涉及对用户其他财产的盗窃,这就涉及违反更多法律规定,包括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从行政管理角度来讲,这也是一个违反工商行政管理的行为。”刘德良说。

监管者很难辨别App真伪

《2018年双十一购物安全生态报告》提到,这些虚假仿冒购物App不但数量庞大,其覆盖量,也就是装载了这些App的手机、平板电脑等数码设备的数量,也十分庞大。数据统计显示,近一个月内,虚假仿冒的手机淘宝App已经覆盖了超过17万移动设备,不但被仿冒量居于首位,覆盖量也居于首位;虚假仿冒的闲鱼App已经覆盖了超过5万移动设备;虚假仿冒的拼多多App也已经覆盖了超过2万移动设备。

“虚假仿冒购物App的开发行为比较隐蔽,运营者设法规避监管。从监管角度来讲,如果没有消费者的直接投诉和举报,监管者一般很难辨别App的真伪。在这种情况下,仿冒App的开发往往是秘密进行的,开发后通过网络进行推广,吸引消费者下载,由于其界面和正规App是一样的,很难区分。这确实给监管带来了很大困难。”刘德良说。

刘德良认为,在“双11”等网络购物节期间,很多消费者缺乏安全意识,导致山寨App滥竽充数、混水摸鱼。一方面,消费者在购物节期间有大量购物需求,导致缺乏应有的防范心理;另一方面,山寨App的开发设计和运营者迎合这种需求,导致大量仿冒购物App涌入市场。

应用商店应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许多消费者是从第三方应用平台下载虚假仿冒App,对于这些平台来说,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第三方应用商店对仿冒购物App也应承担相应责任。第三方手机软件应用商店对入驻其内的开发设计者和经营者的身份资质具有审查备案的义务。一旦出现问题,应该可以通过第三方应用商店找到实际的开发设计者和运营者。如果第三方应用商店没有承担审查的义务,其行为就违反了与工商管理有关的法律规范,消费者也可以要求其承担责任。比如假冒淘宝App,正规的开发设计者和运营者的身份和资质跟假冒的就不一样,这就可以帮助审查App,避免仿冒购物App的出现。如果第三方应用商店明明知道或者在事实上已经知道存在仿冒购物App入驻商店,那应该要承担连带责任。”刘德良说。

刘德良认为,手机软件应用商店往往疏于审查,从而导致仿冒购物App的出现。一般来讲,消费者都会非常信赖手机厂商所提供的应用商店,一旦这些平台出现假冒App,消费者就很容易上当受骗。对于消费者而言,从某种意义上讲,通过淘宝、京东等购物平台的官方网站下载App是最安全的方式。但是,一些手机会出现用户只能从手机自带的应用商店下载App而无法通过其他应用商店下载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仿冒App的情况,应用商店就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为仿冒购物App是从他们的平台上出来的。”刘德良说。

刘德良建议,消费者还是要通过正规购物网站下载App,同时还要防范假冒购物网站的出现。一般来说,应用商店的App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如果连应用商店里面的App都存在问题,那就属于诚信严重缺失。

责任编辑:ERM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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