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出台还需两大条件 今年进入立法程序可能较小

2019-03-05 09:25:05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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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出台还需两大条件 今年进入立法程序可能较小

本报记者 杜雨萌

房地产税,可以说是每年全国两会都绕不开的话题。

尽管去年中央层面多次提及要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的出台和落实,但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短时间内仍难以落地实施。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称,房地产税作为一个新税种,其开征必须要有很多门槛,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门槛就是立法程序,其次就是作为基础的不动产信息联网登记以及房价的动态评估体系。

从立法层面来看,在2018年9月份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立法规划中,房地产税法被列入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和财政部负责;再从不动产信息联网登记来看,自然资源部已于2018年6月份宣布,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也就是说,不动产登记体系正式进入到全面运行阶段。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房地产税进程加快在业内已达成普遍共识,但房地产税做为一个重要税种,需要有较长时间的准备期。”昨日,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9年房地产税依然处于立法前的准备阶段,正式进入立法日程的可能性相对较小。

张波称,当下,除了对不动产进行统一登记联网以外,房地产税的出台还需要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对房屋性质进行统一界定,以此确定税基。除了商品房外还有大量房改房、福利房、央产房、军产房、小产权房、经济适用房等,未来都需要统一界定;二是对房地产相关税种进行统一梳理,既包括土地出让和建设环节,也包括交易和保有环节,尤其是土地环节的税收和持有环节之间是否存在重复征税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厘清。

缘何房地产税备受瞩目?

张波认为,其作为未来房地产行业的重要税种,不但有利于推动土地财政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并且还可以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总的来说,房地产税出台的实质目的在于改变现有税赋“重流转、轻保有”的现状,以此达到优化房地产税制效果。一方面谁持有谁纳税的方式更合理,有利于对投机行为的控制;另一方面,房地产税与一次性收入的土地出让金制度相比,后者更容易造成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

责任编辑:ERM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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