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版权“黑洞”:毛利率高达63% 诉讼超百起

2019-04-12 09:54:45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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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版权“黑洞”:毛利率高达63%,诉讼超百起

黑洞图片版权归视觉中国所有?疑问一出,引起轩然大波。4月11日下午15时许,共青团中央发布微博称“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并@视觉中国影像,将视觉中国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一时间,图片版权问题引起热议。

在共青团中央发布微博后,视觉中国在官方微博就黑洞图片事件做出回应,视觉中国称“该图片授权并非独家,其他媒体和图片机构也获得了授权。但是该图片根据版权人要求只能用于新闻编辑传播使用,未经许可,不能作为商业类使用。”并于晚间就国旗国徽图片事件再次发布官方微博公开致歉,“国旗、国徽等不合规图片由供稿人提供,已下线”

为了解黑洞版权事件对视觉中国的影响,新京报记者致电视觉中国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以官方回复为准。”

11日晚间八点左右,记者发现视觉中国网站已经无法打开。

共青团中央发博“正面刚”视觉中国,苏宁、百度等多家公司跟进

4月10日,人类第一次公布了黑洞照片,这张照片的意义非同一般,它提供了黑洞存在的直接“视觉”证据,花了两年时间才冲洗出来。

就是这样一张意义非凡的照片,第二天就现身于视觉中国的图片版权库中。一张题为“那个黑洞的图公众号别乱用,版权来自视觉中国“的图片在网络上广泛传播。

针对于视觉中国收录人类首张黑洞照片一事,视觉中国影像发布微博声明称,“黑洞”照片属于Event Horizon Telescope组织,视觉中国通过合作伙伴获得编辑类使用授权。该图片授权并非独家,其他媒体和图片机构也获得了授权。但是该图片根据版权人要求只能用于新闻编辑传播使用,未经许可,不能作为商业类使用。商业使用一般包括广告、促销等使用场景,视觉中国并未获得该图片商业用途的权利。如未经版权人授权,用于商业用途,将可能存在风险。

除了“黑洞”照片的版权,有媒体爆料视觉中国的网站上售卖的,还有中国的国旗、国徽等图片。随即便引来共青团中央的质问。

4月11日下午15时许,共青团中央发布微博称“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并@视觉中国影像,配图为IDVCG11388025138的国徽图片及IDVCG11388025187的五星红旗图片。国徽图片下注明了此图为限价图片,用于内文(报纸,网站,杂志内页)不低于150元等相关内容。五星红旗图片右侧肖像权/物权说明:未获得人物肖像权或所有物权,此图片是编辑图片,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两张图片上,视觉中国的ID赫然于上。

针对售卖国旗、国徽图片一事,11日晚间,视觉中国通过官方微博发布致歉声明,并对相关图片做下线处理。声明@共青团中央称,“经网友举报的视觉中国网站关于国旗、国徽等不合规图片,经查该图片由视觉中国签约供稿人提供,视觉中国作为平台方负有审核不严的责任,为此深表歉意!我们已对不合规图片做了下线处理,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性的加强审核,避免类似情况发生。感谢广大网友的监督!”

在共青团中央上述微博的评论中,南京苏宁、百度、凤凰网科技、360清理大师、新浪游戏、江小白、联想服务、贵州茅台、健力宝运动饮料等官方微博账号也纷纷跟进,其中帅丰集成灶在微博评论中表示,“我家帅丰的图片,也成视觉的了?我没授权啊!”经纬中国创始管理合伙人张颖发微博表示,“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到底是视觉中国的。”

对此,葛律师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如果图片是视觉中国拍摄的其他企业的logo,则应属于摄影作品的范畴,视觉中国对该图片享有著作权。视觉中国网站上展示的其他企业的图片中标明:“……未获得人物肖像权或所有物权……此图片是编辑图片……”。一方面,因该图片是完全模仿别的企业logo而制作的,因缺乏独创性,则视觉中国对其所谓的编辑图片不享有版权。另一方面,在不涉嫌诽谤等情形下,用于新闻媒体的编辑图片,即使未获得人物肖像权或所有物权也是不存在侵权的。但视觉中国未征得同意即将该图片对外售卖,用作商业用途以谋取利益,则明显涉嫌侵权。

律师:将国旗国徽作为限价图有损国旗、国徽尊严

版权纠纷,是视觉中国在发展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一位国内知名商业摄影师向记者表示,国内图片库版权市场并不如海外规范,照片的私下专卖等乱象比较多,这对版权维护制造了障碍。

据企查查数据,视觉中国涉及的诉讼纠纷多达138份,案件案由绝大部分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昨日就有一位中国品牌商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其海报使用了黑洞照片,但并未支付版权,而是由其设计人员直接进行了PS。

前述知名商业摄影师告诉新京报记者,视觉中国是一个销售平台,其主要的作用是促成照片版权拥有者和想要照片使用者之间的交易。对于国徽和国旗事件,作为平台的视觉中国负有监管缺失的责任,但这并不能说视觉中国是“销售者”。

对此,北京某知名律师事务所葛律师表示,将国旗国徽作为限价图片的行为有损国旗、国徽的尊严。我国《国旗法》第十八条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国徽法》第十条规定:“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一)商标、广告;(二)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三)私人庆吊活动;(四)国务院办公厅规定不得使用国徽及其图案的其他场合。”

据BiaNews报道,视觉中国回应称,未经授权使用图片的现象非常严重,很少有自媒体会主动来我们这里得到合理授权。图片内容行业这几年在快速变化,以前使用图片的人都是比较大的传统媒体,微信公众号出现以后,大量内容创业者出现,大家的专业性并不高,图片版权意识十分单薄。理解自媒体们的苦衷,但是无论如何未经授权使用图片的现象非常严重。

毛利率高达63.73%,视觉中国依托版权而生

视觉中国,2014年借壳远东股份在主板上市。

方正证券研报《视觉中国 82页深度报告:立足本土市场,打造全球化视觉内容交易服务平台》显示,视觉中国是中国第一家互联网版权图片交易平台、行业开拓者和领导者。公司目前主要从事to B业务,服务于国内主流广告商和大型媒体;同时加强市场开拓,挖掘新媒体、企业客户、C端用户商机。公司主要依靠其核心平台vcg.com(视觉中国官网)为用户提供正版视觉素材和相关服务,目标客户大致可分为广告、媒体、企业和互联网平台四个类别。

视觉中国2017年年报显示,视觉中国的快速增长主要源于对图片、视频的需求激增,同时,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已经在内容生产、内容传播、版权保护等各个方面对行业产生巨大影响。公司自行研发了鹰眼(图像版权网络追踪系统),能够追踪到公司拥有的图片在网络上的使用情况,更好地锁定潜在的客户并满足其需求,实现精准营销,大大降低了获客成本,实现客户数量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鹰眼”发现的潜在客户数量较去年同期有超过84%的增长;通过“鹰眼”新增年度协议客户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超过54%。

2018年三季报显示,2018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视觉中国合并层面营业收入70122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06万元,其中占上市公司总收入 81.81% 的公司核心主业:“视觉内容与服务” 实现营业收入57369万元,同比增长34.48%,核心主业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23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某从业十余年的注册会计师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主营业务收入中包括版权纠纷收入。

毛利率高达63.73%,总市值高达196.2亿元的视觉中国,成也版权,败也版权。

从卖图到诉讼狙击 图库为何动作变形?

回溯以视觉中国、全景网为主的图库网站发展,其早期的盈利模式均以卖图为主,如今则有过渡到以版权诉讼为核心的盈利模式之势。

广告公司出现图片、字体广告版权问题起源于2012年前后如火如荼的“双微运营”(微博、微信),当时大部分广告公司都承接了大客户的双微运营,每个月单一大客户使用图片的数量在百张左右。这些图片大部分来自图库,而国内图库的图片授权主要来自Getty Images,其中又以视觉中国的图片相比而言更具创意。

2013年左右,视觉中国、全景网等开始起诉企业客户双微使用的图片侵权,企业客户则委托广告公司进行解决,通常的解决方式是广告公司出几十万购买图片版权,此前侵权的图片被计为合法购买。“当时图库网站还是以销售图片为主的,因为当时技术不成熟,判断是否侵权都靠人眼识别,同时维权成本比较高”,一位广告公司高管告诉新京报记者。这是当时图库网站以销售为主,以维权为辅的原因。

随着例如“鹰眼”等图片追踪技术的发展,图片维权变得容易,不管图片是否裁切、修改,只要通过唯一的识别代码,都可以找到侵权图片。再加上,图库网站逐渐发现,一个销售努力维护客户的年流水,基本和打一个版权官司的收益相当,版权战开始变得越演越烈。

“原来销售部还会顾及合作关系,对法务部的起诉行为进行干预,到后期他们(图库)发现打维权比卖图更赚钱,法务部变得非常强势,销售部也不再对客户进行维护了”,上述广告公司高管称。

图库们用于起诉维权的图片甚至一直追溯到微博刚刚建立时,而那时国内还处于版权相对混乱的时代,连那时的版权都追溯,让广告公司们觉得略显苛刻。

目前,随着企业纷纷暂停双微运营,图库网站在维权上的收益也出现锐减。

一位985高校的摄影教师告诉新京报记者,图库公司理论上靠图库授权盈利,版权诉讼是一种维权和营销手段。今天的事件之所以发酵到现在的地步,他认为,以视觉中国为代表的图库们,过度维权和假冒版权是其受众人讨伐的诱因。

他还表示,图库其实是比较好的图片版权保护方式,不应该对这种形式进行否定。主要原因是提供版权的个体太多,使用版权的个体也太多,一对一进行版权交易不太现实,所以才有这种集合做法。图库也可以分公开版权、共享版权或独有版权等多种形式。

音乐、文字版权也都有这种形式,类似音著协、音集协、文著协等协会都会代理会员的版权收费等业务。

该摄影教师指出,“之前也有过很多类似的维权官司,只是打击对象没有自媒体这么大的群体,也没有自媒体这样的话语权。当然也没有这样假冒版权的行为。”

责任编辑:ERM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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