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严肃查处一批在资本市场蒙骗欺诈、兴风作浪的典型案件

2018-01-30 21:58:18 来源: 新华网

打印 放大 缩小

近年来,监管层按照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工作要求,严肃查处了一批在资本市场蒙骗欺诈、兴风作浪的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为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监管层利用大数据监控紧盯个股异动,在“降妖除魔”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以操纵市场为例,2017年立案38件,同比下降17%,其中廖国沛操纵股票案成为典型案例。

操纵细节曝光

日前,证监会网站披露了对廖国沛操纵中原特钢、圣莱达、亿晶光电、澳柯玛等15只股票的处罚。

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廖国沛控制使用其本人外,还控制使用杨某英、卢某怡、廖某昌、卢某霞、卢某浩、李某、江某芬、江某林、江某、招某燕和王某文等12人名下28个证券账户,这些都是他马甲账户。

在廖国沛这些马甲账户中,“廖某昌”的名字颇引人关注,有市场人士表示,此处的“廖某昌”就是此前市场中大家公认的“牛散”廖启昌。

廖国沛在听证会上认为,其涉案15只股票的交易是因看好股票投资价值,没有操纵主观故意。上述的股票只是顺势而为的正常交易,不会影响交易量,当时市场处于正常水平,不能仅用股票涨跌幅、市场偏离指数等数据认定其交易行为属于操纵市场。

他进一步解释称,交易与操纵有明显区别,涉案交易是在其他投资者拉涨停后,以涨停价买入,购入股票时涉案股票已经涨停,股票涨停与其申购行为无因果关系,而且当天交易无反向卖出,也无大量撤单,反而是大量买入,证明其真实成交意图。

证监会并未采纳廖国沛的申辩理由。证监会认为,其控制本人等12人名下28个证券账户,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通过大额封涨停,以涨停价虚假申报、盘中拉抬并封涨停等方式,在涨停价位大量买入,影响股票收盘价格和交易量,于次日反向卖出获利,违法事实清楚。此外,涉案15只股票封单量高、封单次数多、虚假申报比例高,具有欺诈性。

获与罚

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廖国沛操作了涉案的15只股票,其获利可谓十分丰厚。梳理发现获利最多的前三名,分别为800多万元、500多万元和400多万元,而亏损最大的一笔是600多万元。

15只股票,其总共买卖16次,其中12次盈利,仅有4次亏损,成功率高达75%。

证监会认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规定,决定没收廖国沛违法所得2716.48万元,并处以5432.97万元罚款。

据证监会介绍,此案系2016年证监会专项执法行动第三批部署重点案件,证监会严厉打击封涨停类短线操纵等恶性操纵行为的典型案件。

廖国沛其人

如果不是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书揭露,应该很多人依旧不会知道“佛山系”高手就是廖国沛。

据媒体报道,廖国沛极少接受媒体采访。不过在前两年鲜有的一次媒体采访中获知,廖国沛1998年从广东工业大学毕业,后携18万元进入股市,经历了近八年的“黑夜中摸索”,在2005年亏损严重准备撤离股市时出现转机,打拼多年后账户资产达数亿元。

他的操盘手法特别,以资金量巨大和选股准确率高闻名业界,每月的股票成交金额逾十亿元。作为短线游资,他并不遵循“鸡蛋不放在一个篮子里”的规律,很少分散持股,数亿元资产就在几只股票中。

有意思的是,廖国沛此前表示,自己从网上看到有股民对他的分析及揣测,觉得被很多人误会了,“我没有利用资金优势把股票从低位推高到涨停板,只是等股票涨停才买。”从此次证监会公布的处罚调查内容看,在操纵这15只股票的过程中,他“在涨停价位大量买入”,并于次日反向卖出获利,让他栽了跟头。

责任编辑:ERM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