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配套 在发展中一步步探索完善

2021-06-30 09:00:34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打印 放大 缩小

随着消费升级步伐不断加快,我国消费者对优质进口商品的需求与日俱增,更多消费群体希望足不出户买遍全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发展的空间变得更加广阔。就在近期,商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可以预计,跨境电商成为外贸发展新亮点的作用将越来越突出。

跨境电商的发展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全球买”“全球卖”的政策许可、物流环境、监管要求、商品质量如何保证、消费者权益如何保护等一系列问题都是在发展中一步步探索完善的。但有一条至关重要,那就是跨境电商这个新业态的发展离不开相关政策的大力支持。

我国自2016年起探索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实行“暂按个人物品监管”的过渡期政策安排,此后过渡期两次延长至2017年底和2018年底。2018年11月,商务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北京等37个城市试点,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保证了过渡期后监管安排的连续稳定。2020年试点进一步扩大至86个城市及海南全岛。

“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意味着手续更简便、流通更迅速。在试点先行先试带动下,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快速增长。据统计,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规模已突破1000亿元。海关数据则显示,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1.69万亿元,同比增长31.1%。跨境电商已逐渐成为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2020年,一场席卷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让跨境电商展现出强大发展潜力,跨境电商发挥突破时空限制、低成本、高效率的独特优势,成为企业开展国际贸易的重要选择和外贸创新发展的排头兵,为外贸企业应对疫情冲击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我国外贸在严峻挑战下实现V型反转发挥了超预期的作用。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新增46家跨境电商综试区,跨境电商综试区扩大到105个。目前,各跨境电商综试区已建设330多个产业园,带动就业超300万人。可以说,跨境电商正是因为在政策和环境的双重鼓励下获得了蓬勃发展,同时也为我国外贸转型升级注入了新的活力。

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在跨境贸易各环节的广泛应用,跨境电商也不断迎来转型升级。比如数字化外贸新业态以全链路跨境贸易平台为依托,形成了整合生产商、供应商、零售商、消费者、物流、金融及政府监管部门在内的生态系统。它不仅包括跨境商品流通,还包括与之相关联的物流、金融、信息、支付、结算、征信、财税等配套服务。因此,我们既要看到跨境电商快速发展的现实需求,同时也要认清跨境电商在我国仍处于初始发展阶段,必须加强高效的通关、收汇、退税等外贸综合服务,与时俱进完善信息化、数据化、智能化的新型监管方式,适应新的国际规则体系。

责任编辑:ERM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