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管护 发挥村民在维护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的主体作用

2020-12-31 09:30:21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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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好不易,管好用好更难。江西省南城县按照“建管结合、综合施策”的原则,做到“建、管、用”并举,积极探索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模式。

据了解,为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理和养护工作,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该县出台了《南城县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办法(试行)》,对高标准农田建后运行管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提供了政策依据。具体而言,将南城县12个乡(镇)总计21.7217亩高标准农田划分为195个责任区,成立专门管护队伍,确保专人负责。按1000亩/人管护面积、6元/亩/年管护工资的标准配备管护员。在管护责任区标明管护图斑号、管护面积、管护责任人姓名、电话号码并挂图作战等。

南城县积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了农业农村局是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责任单位,各村委会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理维护的主体,具体负责对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充分发挥村民在维护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的主体作用。

管护经费是保障管护机制长效良性运行的关键。为此,南城县采取多渠道筹措建后管护经费来源,一是县财政按15元/亩预算安排建后管护资金,县财政安排年度高标准农田管护经费325万元;二是利用同类涉农项目的结余资金;三是村级集体部分经济收益等,并设立高标准农田管护资金专账。

据介绍,南城县农业农村局还将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纳入各乡(镇)年度综合考核体系,落实监督考核奖惩制度。

责任编辑:ERM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