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号车险费改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

2020-09-11 15:25:41 来源: 宁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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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机动车辆保险是财险领域第一大业务,社会关注度高。截至2019年,我国车险承保机动车达2.6亿辆,保费收入8189亿元,占财险保费的63%。而在我县,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达5.47亿元,占财险保费的78.82%。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将于今年9月19日起正式实施,短期内对于消费者而言,是“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这对于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此次车险综合改革有哪些亮点呢?到底能为车主带来哪些“红利”?为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交强险总责任限额提高到20万元

此次车险综合改革,首次将交强险纳入费改。记者了解到,改革后,交强险责任限额大幅提升,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

同时,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这是交强险实施以来最大的一次变动。而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大幅度提高,交通肇事强制赔付数额会更高,将有助于保护事故中受伤者的权益。

商车险内容更加丰富完善

记者了解到,改革实施后,商车险价格将更科学合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

同时,此次出台的《意见》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目标,短期内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从具体内容上来看,改革后的商业车险保险责任将更加全面,包括将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6项保险责任。同时,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至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至1000万元档次。这一举措,将更有利于满足消费者风险保障需求,更好地发挥经济补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

还有一个变化,就是删减了在保险当中有一些存在争议的免责条款。其中就包括盗抢险从主险中删除,其相关责任则添加到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中。这么一来,消费者无需再考虑是否要单独购买盗抢险,如果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同样可以通过车损险获得理赔。

许多消费者曾因为这些存在争议的条款而遭受过不小损失。改革后,将再也不用担心找不到第三方责任人,自己要为此而掏腰包了。

UBI车险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意见》中提出:支持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

UBI即“无赔款优待系数”,也就是“基于使用量而定保费的保险”,指的是根据使用车的情况来定损买保险的商业模式。如果车主驾驶行为好,违章少,里程少,买保险金额就少,以此来鼓励车主文明驾驶,少出交通事故。

据了解,此次改革后,UBI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对于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这也将大大提高消费者的获得感。除了UBI,监管部门还将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对未发生赔付车主的费率由最高优惠30%扩大到50%,拥有良好驾驶习惯和安全记录的车主交强险将更便宜。

责任编辑:ERM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