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实控人变更 国企与民企混合所有制下的融合发展

2020-11-18 15:50:10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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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A股多家上市公司相继实施股权转让,一些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此发生改变,其中部分上市公司受实控人改变影响,从民企变为国企。

譬如,10月31日华瑞股份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瑞良及其配偶张依君分别转让给梧州东泰的无限售流通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此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梧州东泰,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梧州市国资委。

11月9日,天能重工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郑旭和股东张世启与珠海港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相关协议实施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珠海港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西南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叶凡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以来,多家地方国资入主民企并成为其实控人,可以说是“反向混改”积极推进的典型样本。在今年疫情背景下,确实有部分民企的主营业务和现金流受到了影响,而国资的入主无疑可以增厚民企资本金,同时帮助企业优化治理结构,拓展业务范围,增强民企对创新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积极性。当然,对于地方国资来说,为“优秀”资产买单,除了进一步促进民企与国企的合作共赢外,还有助于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形成国企与民企混合所有制下的融合发展。

整体上看,记者综合Wind以及同花顺iFinD数据进行统计,以实际发生日期为准,今年以来截至11月15日,共有266家上市公司实控人发生变更,其中,有22家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变为国企,相应地,其企业性质也由民营企业变为地方国有企业。

从上述22家企业的所属行业来看(申万行业分类),电气设备、建筑装饰行业分别有4家,医药生物、农林牧渔、机械设备、公用事业分别有2家,有色金属、汽车、交通运输、国防军工、纺织服装、房地产行业各有1家。

在叶凡看来,民企与国企的融合发展,是地方国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资产证券化率以及优化产业链布局在具体实践中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最优方式之一。若单从产业链布局看,该方式兼具三大优点:首先,国有企业大多处于产业链上游,而民企的主营业务大多处于产业链的中下游,股权并购可以更好地打通产业链上中下游,发挥全产业链的协同优势;其次,民企变为国企后,之前较为灵活的经营方式、激励机制以及管理效率对于融入国资新体系、弥补原有产业链布局中的薄弱点具有积极作用;最后,打破国企与民企在传统产业链中的分工,形成新的分工协作,互相促进,打造出“现代化”产业链。

值得关注的是,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曾明确表态,尽管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并没有对资产证券化率提出具体指标,但该方向是毋庸置疑的。叠加《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中强调的“鼓励和支持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上市”、“发挥证券市场价格、估值、资产评估结果在国有资产交易定价中的作用,支持国有企业依托资本市场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内容来看,资本市场在积极推动国企上市、提升国有资产证券化率等方面,有望发挥多重“杠杆效应”。

叶凡预计,未来,国企和民企在借力资本市场推进混改、兼并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方面的界限,或被进一步打破。

责任编辑:ERM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