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提升 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再提升

2021-05-26 10:38:08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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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今年山西省空气质量巩固提升目标是,坚决完成国家下达山西省的大气约束性指标。11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二氧化氮指标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指标全部达到一级标准,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前移,其中太原市、临汾市要力争全部退出后10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上年下降2%以上。实现这个目标山西省重点要做些什么呢?

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再发力,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再提升

《计划》要求强化源头管控。除同一企业内部进行的不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外,设区市城市规划区、县城规划区不再新布局包括产能置换项目在内的钢铁(不含短流程炼钢)、铸造(不含高端铸件)、水泥、有色项目,区域内现有产能只减不增。焦化行业在现有产能只减不增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企业通过实施产能置换,建设节能环保水平高的大型先进项目。

继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及周边重污染企业搬迁退出,加快清理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污染企业,推进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加速淘汰退出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未备案“上大关小”大型焦化项目的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加快通过产能减量置换建设大机焦项目,稳步有序关停淘汰。有序引导电弧炉短流程炼钢发展,开展钢铁、水泥行业优化整合和绿色转型升级。

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快跨区域污染物削减替代,位于太原及周边区域的建设项目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只能从本区域内削减替代,不得跨区域转入。

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再提升,全面完成钢铁联合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启动独立焦化企业和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其中,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于2023年底前全部完成,2021年太原、晋中、吕梁、长治、临汾、运城等市完成1-2家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2022年10月底前太原及周边区域焦化企业率先完成。以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工业企业环境治理、管理对标提升工程,筛选一批绿色示范企业,引导企业对标先进。

优化清洁取暖路径,杜绝“一刀切”

继续扩大清洁取暖覆盖面。大同、朔州、忻州3市平原地区、川区谷地力争散煤基本清零,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力争达60%以上。其他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力争达70%以上。

优化清洁取暖路径,清洁取暖要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有机结合,优先采取热电联产、独立供热锅炉房等热源供热,鼓励分布式供暖方式。用足用好山西省煤层气资源,因地制宜稳妥推进“煤改气”工作。以生物质为燃料的取暖设施须符合节能、环保相关要求。杜绝“一刀切”,在清洁取暖工程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简单拆除群众取暖设施、清缴采暖用煤,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清洁取暖改造已完成的区域,严格“禁煤区”散煤禁烧管控。进一步排查清理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治理和淘汰任务的燃煤设施。大同、朔州、忻州3市基本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初步建成“天地车人”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

进一步扩大干线铁路运能供给,全面推进煤炭(焦炭)、钢铁、电力、水泥、煤化工等大型工矿区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交易集散基地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工业企业在完成铁路专用线建设前,涉及公路运输的车辆2021年必须达到国五及以上标准,2022年起达到国六标准。初步建成“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重点用车单位要规范建设视频门禁系统,并与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加快推进重型柴油车升级。自2021年7月1日起,全省范围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持续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强化在用重型运输车辆氮氧化物减排,禁止使用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整治“六个百分之百”措施,推行“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关停设区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露天矿,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降尘量最高值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的市县要开展降尘专项整治。

围绕重点实施专项攻坚行动

今年山西省将开展以PM2.5和O3污染协同治理为重点,实施夏季攻坚行动。以化工、焦化、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汽修喷烤漆等行业为重点,整治源头替代。因企施策建设高效适宜的治污设施,保证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的收集率、去除率、运行率和达标率。

以消除重污染天气为核心,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落实秋冬季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强化差异化和精准管控;坚持提前预警、提前应对、定点帮扶、区域联防、突击执法、驻点监督、协商减排、每日调度机制,减少重污染过程发生次数。

完善太原及周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太原市产业规模要与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太原周边吕梁、晋中等区域要强化协同意识,在全省率先完成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退出、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散煤清零等工作,着力打造太原都市区生态环境屏障。

同时,以科技治气为支撑,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关键领域攻关研究。开展重污染行业工业园区和城市主要道路、交通干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加强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监测能力建设;完善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能力,提升PM2.5和O3污染精准溯源能力。强化自动监控、视频监控和环保设施用电监控等物联网监管手段和无人机、走航车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协同应用。全面落实国家下达的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任务。

责任编辑:ERM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