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整顿车险费率及手续费 新一波乱象整治启动

2018-07-10 08:2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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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波保险市场乱象整治风暴或将在车险领域开启。

上海证券报记者从多家保险公司获悉,监管部门近日向各财产保险公司下发《关于商业车险费率监管有关要求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要求各财险公司报送车险费率方案及手续费的取值范围和使用规则,要求分管高管管控负责并签署责任声明书,从源头避免车险业务不正当竞争。

根据该通知要求,各财险公司制定费率方案应严格遵循合理、公平、充足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不正当竞争。

同时,各财险公司应报送新车业务费率折扣系数的平均使用情况。同时,新车业务手续费的取值范围和使用规则应单独列示。

此外,各财险公司应报送手续费的取值范围和使用规则。手续费指的是,财险公司向保险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人(营销员)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手续费、服务费、推广费、薪酬、绩效、奖金、佣金等。

“各财险公司需从即日起按照通知要求,重新报送商业车险产品审批材料,原有商业车险产品最迟可销售至今年9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陕西省、青海省属于车险自主定价改革试点地区,此前这三地已按要求报送过与之基本一致的费率方案,因此此次不再根据本通知调整。”财险业人士对记者说。

据业内人士介绍,监管部门此次要求财险公司报送车险费率方案及手续费的一个大背景是: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后,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进一步下调,一些财险公司在自主核保、自主渠道这两项系数上拥有了一定程度的自主定价权,便出现了一些车险费率拟定不合规的现象,不正当竞争开始重新在一些地区出现,极大地扰乱了当地车险市场。

为了强化高管责任,通知明确要求,各财险公司分管精算的高管或总精算师对费率方案的制定负责,分管车险业务的高管对费率方案执行情况的管控负责,上述高管应签署责任声明书,总精算师(或精算责任人)对费率方案出具精算评估意见并签名。

业内人士认为,对车险报送方案责任到人,监管部门的目的在于督促各财险公司严格执行通知要求。

比如,根据通知要求,财险公司分管精算的高管需在声明书中承诺:“已恪尽对商业车险非自主定价试点地区产品费率方案制定审核的职责,确认费率方案制定过程中所使用的基础数据、方法、假设和模型符合通用精算原理和保险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确保费率方案合理、公平、充足,不存在导致不正当竞争的因素,并对此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记者 黄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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