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法院判决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7人获刑并追缴税款9152万余元

2023-01-08 23:36:58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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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剪辑 刘博 邢紫薇(实习)

1月8日,极目新闻记者从京山市人民法院获悉,王某阳等7名被告人已被判处一年至五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罚金,被告单位某酒业公司犯逃税罪,被判处罚金50万元,并追缴税款9152万余元。

自1996年起,以王某阳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长期盘踞在湖北巴东县,为积累财富、树立恶名,不仅非法持有枪支,还实施多起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活动,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民警抓获嫌疑人

2021年,受湖北省公安厅指定管辖,荆门、京山警方一体化作战,历时一年艰苦侦查,成功打掉该犯罪集团,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

责任编辑:ERM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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