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视点!东湖评论:加强流域司法协作,以公益诉讼为抓手推动长江大保护

2023-02-28 16:26:05 来源:荆楚网

打印 放大 缩小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宜昌检察机关“长江三峡流域司法治理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中精选出的20个案例,有16个案例是公益诉讼。公益诉讼的诉讼目的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但是基层检察院在办理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保护、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时,普遍存在调查取证难的问题,特别是在跨区域的案件办理中,更不容易取证,如何破解这些问题,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结效率,用司法力量助力长江大保护,是我们当前应该思考的问题。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河、母亲河,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大动脉、黄金水道、生态资源宝库和文化摇篮,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湖北,是长江干流岸线最长省份,也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三峡水库坝区所在地,肩负着确保“一库清水北送、一江清水东流”的双重使命。自古以来,治荆楚必先治水,作为湖北首部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统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日前出台的《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流域综合治理,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统筹推进四化同步发展,统筹湖北发展,高度契合湖北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

加强流域统筹,做好地域协同。湖北段长江西起巴东县鳊鱼溪,东至黄梅县小池口,流经恩施、宜昌、荆州、武汉、黄冈、鄂州、黄石7个市州,全长1062公里,占全部长江干流总长的1/6以上,在跨区域的长江流域公益诉讼案件中,我们要研究探索跨区域一体化保护机制,流经的7个市州要破除行政区域壁垒,形成内部联动、外部协作、跨区域合作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体制机制。

加强案件办理,做好打防协同。公、检、法、司等司法职能部门要更新司法理念,依法打击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通过综合运用刑事惩治打击、行政监督预防、民事定分止争、案例宣教警示功能,有效实现司法力量对长江的全面、集中、精准护航,努力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撑起司法保护伞,推动司法协同,构建长江战略区域协作新格局。

加强政府主导,做好全民协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长江流域社会治理体系。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做好政策宣讲,要把人民群众真正发动起来,让人民群众了解到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是事关每一个人切身利益的事情,要打一场人民长江生态环境保卫战。长江流域每一名群众都成为我们的“侦查员”,都能为我们提供案件办理的证据,我们将会更容易赢得最后的胜利。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部署,各方的共同目标就是保护母亲河,为了碧水清波、为了子孙后代,我们要在长江大保护中彰显司法新作为,加大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领域提起公益诉讼力度。

稿源:荆楚网

作者:温锋(宣恩县公安局 )

责编:丁玥

责任编辑:ERM523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