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上市公司法律风险创近年新低

2018-10-22 08:42:34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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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上市公司法律风险创近年新低

未来几年新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或集中爆发

编者按

10月20日,法制日报社和中国政法大学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在京联合召开“第十一届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与合规指数发布会暨2018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高峰论坛”,会上发布了《2017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报告》与《2017中国上市公司合规指数报告》。“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报告”系2008年以来每年发布一次,“中国上市公司合规指数报告”则为首次发布。

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与合规指数能为上市公司、监管部门以及投资者决策带来哪些启示?本报今日特辟六、七两个专版予以解读。敬请关注。

□ 本报记者 张维

在风云变幻的资本市场,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这一直接关乎投入产出比的因素,早已成为投资的重要导向。

直观、全面、系统地将这一点呈现出来,对外可供合理评估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对内可提升上市公司自身风险管理水平,进而促进我国的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正是自2008年以来连续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报告”所作努力的目标所在。

该报告由法制日报社和中国政法大学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每年发布一次。10月20日,《2017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报告》(以下简称《风险报告》)在京发布。

《风险报告》显示,2017年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为23.993,比2016年的24.495下降2.05%,下降幅度较为明显。

公司法治水平有所改善

一系列的不一样,决定了2017年的上市公司法律风险与往年相比,也呈现出了新的特点。

第一个不一样首先体现在国民经济延续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2017年国内生产总值82.8万亿元,同比实际增长6.9%,生产总值增速比上年加快0.2个百分点,是2011年以来的首次回升。

第二个不一样则为资本市场的不太平凡:IPO发行增速,新股发行常态化,全年IPO430宗,创历史新高;一带一路、千年大计、大湾区、供给侧改革,不断注入新鲜题材;市场结构分化明显,价值投资理念凸显,全年上证50上涨25%,中证100上涨30%;“监管升级,脱虚向实”依旧是监管主旋律,监管制度不断完善,监管执法不断强化,证监会相继发布再融资新规、减持新规等,行政处罚决定数量、罚没款金额也创历史新高。

第三个不一样体现在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之年。面对国内经济发展中的主要矛盾,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市场空间更加开阔,这些政策对中国宏观经济与资本市场的发展产生长远而深刻的影响。

在增长提速、市场波动和深化改革的整体背景下,2017年上市公司法律风险也表现出新的特点。

赛尼尔法务智库总裁、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课题组负责人史志伟在《风险报告》发布会上指出,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整体改善、创近年来新低。

《风险报告》显示,2017年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为23.993,比2016年的24.495下降2.05%,下降幅度较为明显。2013年的整体风险指数为25.298,2014年的整体风险指数为25.288,2015年的整体风险指数为25.806。

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2015年明显上升后,2016年和2017年呈现出较大的下降趋势。从分项指标情况看,2017年法律风险指数中违规次数、诉讼次数、涉案资产等五项权重较大、代表法律风险重大事件的主要指标,都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据《风险报告》分析,2017年上市公司整体法律风险的下降,主要有三大方面因素:首先,中国经济更显新常态特征,更具新时代韧性,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好于预期,所以上市公司整体经营风险有所下降,表现为上市公司整体诉讼风险减少、涉案资产金额减小。

其次,在近年来资本市场监管日趋严格的形势下,上市公司整体法治水平有所改善,表现为上市公司违规次数减少,关联交易、重大担保风险的降低,以及员工素质、高管中法律背景人数提升。

此外,新股的快速扩容也是2017年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下降的主要因素。原因有二:一是总体上,新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优于上市公司整体水平。二是2017年新上市公司数量较上一年上市公司数量占比达14.5%,较2016年的8.3%高出6.2%。

但《风险报告》同时提醒,新股快速扩容,未来几年可能会面临巨量解禁潮风险,同时也应特别警惕未来几年可能面临的新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的集中爆发。作为历年发行大量新股的创业板,从2009年创立以来,法律风险总体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公司治理风险日益突出

新股风险下降趋势逆转,是2017年出现的一个新变化。

史志伟介绍说,从2014年、2015年到2016年,新股风险基本上处于下降态势,到2017年却上升了,“这是近4年来的首次上升”。在他看来,这与2017年创下了史上最大IPO上市公司数量规模有关,“就像萝卜快了不洗泥一样”了。

另一个新变化是资金风险下降趋势逆转。史志伟说,这一指标主要是从抵质押和变卖资产等方面予以考量。“为什么会抵质押和变卖资产,是因为公司的资金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了问题。这一指标自2016年起出现了上升,原本的下降趋势发生了逆转,反映了在整体货币政策稳健偏紧、宏观去杠杆的环境下,企业资金不畅通,急需警惕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变化是国有企业风险下降趋势的逆转。2017年国有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整体指数为24.114,比2016年的国有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23.903上升了0.211。这一指标在2017年体现为近6年来的首次逆转上升。

史志伟说,驱动国有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水平上升的主要因素有行业结构性风险、关联交易风险、高管责任风险、违规风险、对外担保风险上升等。“国有上市公司在整个上市公司数量的比例是29%,100家能有29家是国有上市公司。其中非标报告又占30%,非标报告越多,风险越高。”

非标报告是对注册会计师带解释性说明的,保留意见、无法表述意见、否定意见,表明的是对会计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全面性、合规性、合理性发表的负面意见。

史志伟介绍说,2017年有130家公司被出具非标报告,高于2016年。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报告有什么样的后果?“首先,必然会对公司的信用、再融资、上市地位、价值产生巨大的影响。同时,根据沪深交易所上市的规则,对于已经实施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如果被非标了,交易所有权决定暂停上市。”整体来看,非标报告的风险凸显。

《风险报告》建议国有上市公司应注意加强法律意识、内部管理等,谨防法律风险的爆发。

多元化经营趋势的进一步逆转,是2017年所呈现的又一值得关注的动向。

《风险报告》发现,近年来,在上市公司中开展多元业务的公司占比逐年上升,但这一比例从2015年开始下降,而2017年更下降至25.58%,下降幅度达到36.07%,远远高于2016年20.76%的下降幅度。

2017年,总计有885家上市公司的业务开展涉及多元领域,占上市公司总数的25.58%。而2016年进入测评的3032家公司共有1213家业务多元的公司,占比40.01%。《风险报告》指出:“在整体经济下滑的大背景下,上市公司收缩战线,回归主营业务,是更为谨慎的经营策略。”

此外,2012年以来,开展国际业务的上市公司数量呈逐年上升态势,年复合增长率达9.9%。2017年开展国际业务的上市公司总数达到2138家,较2016年的1802家增长18.6%,占所有上市公司数量比例达61.79%,较2016年比例上升2.36%。

《风险报告》显示,近年来,中国具有国际业务上市公司数量的快速增长,反映出“走出去”及“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中国上市公司积极拓展海外业务。

但国际化过程中的风险也随之而来。《风险报告》提醒:“国际化过程中反垄断、倾销及知识产权等领域法律风险的逐渐暴露,使得上市公司对业务的国际化、全球化更趋理性、更加谨慎务实。同时随着我国国际贸易摩擦日益加剧,上市公司必须更加关注国际化所带来的风险。”

《风险报告》还指出,董事会规模持续缩小,高管法律人数缩减,公司治理风险日益突出。

过去5年里,上市公司董事会规模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平均人数由2012年的9.09人下降到2017年的8.51人。值得注意的是,第一大股东是国有法人的上市公司董事会规模平均为9.24人,高于第一大股东为普通法人的8.34人。

近年来,上市公司具有法律背景的高管平均人数规模呈现波动下降趋势。上市公司高管具有法律背景的平均人数由2014年的1.11人下降到2017年的0.91人。

《风险报告》分析称,公司管理层,尤其是作为公司治理核心机构的董事会成员,其专业素养会极大地影响公司的各项科学决策以及执行情况。上市公司如果拥有较多法律背景的高管人员,便能从决策源头上避免公司治理中出现的法律风险。因此,具有法律背景的高管人员数量可以体现出公司治理的现实情况和潜在风险状况。

风险评级与价值正相关

《风险报告》采用了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分类法,总共分46个行业。2017年法律风险指数得分最高的行业是金融业,法律风险指数(34.085)是上市公司整体均值(23.993)的1.4倍;得分最低的行业是教育业,法律风险指数(15.550)低于上市公司整体均值;制造业上市公司分布整体位于法律风险指数排名高风险区域。在法律风险最高的十个行业中,制造业占据半数。建筑业是2017年法律风险排名下降幅度最大的行业,由第13名下降为第42名。

史志伟指出,46个行业里,有37个行业的法律风险指数相较于上一年是下降的。其中20余个行业的风险值低于整体的风险值。

《风险报告》还对地区进行了排名。“法律风险指数高排名低,反映出这个地区整体营商环境比较差,市场化程度比较低。产业投资者在进行区域布局的时候要有所考察,注意规避相关风险。”史志伟说。

《风险报告》显示,全国内地省份中,宁夏、山西和海南三地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指数最高;西藏、贵州和青海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指数最低。

“对于很多投资者来讲,都希望有一个魔镜或者水晶球能去洞察或者透视资本市场。我们发布的指数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史志伟说。

的确如此。《风险报告》显示,上市公司法律风险评级与上市公司价值具有显著相关性。从近年数据看,五星评级的上市公司资产收益率显著高于三星评级上市公司的资产收益率,三星评级上市公司资产收益率高于一星评级上市公司。2017年五星评级、三星评级、一星评级上市公司的资产收益率分别为9.2%、2.7%、1.2%。

总体上,上市公司法律风险评级与上市公司价值呈正相关性,即高法律风险评级上市公司资产收益率一般高于低风险评级上市公司(即低法律风险高资产收益回报)。

《风险报告》发现,2017年低风险50指数在2018年上半年的表现,显著优于上证综指、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及高风险50指数。2017年低法律风险50指数在2017年12月31日到2018年6月30日的股票投资收益率为2%,而同期上证综合指数收益率为-13.9%,上证50指数收益率为-13.3%;沪深300指数收益率为-12.9%,中证500指数收益率为-16.5%。

上市公司法律风险评级对其未来的风险状况具有显著的预警作用。《风险报告》指出,从近年数据看,一星评级的上市公司次年的诉讼次数高于三星评级上市公司次年的诉讼次数,三星评级上市公司次年的诉讼次数高于五星评级上市公司。2016年一星、三星、五星评级上市公司的次年诉讼次数分别为33.19次、7.8次、0.09次。

高风险50指数对上市公司的退市有着显著的预警作用。2008年以来中国资本市场共有15家上市公司退市,其中13家是被评估为上市公司高风险50指数后,于次年退市,占比近成。2018年退市的*ST烯碳、金亚科技、雅百特分别位列2017年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高风险50的第9名、第24名和第27名。

责任编辑:ERM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