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存款禁止开办 不作为异地存款的判断标准

2021-03-05 15:30:50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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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在《2020年第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提出:“将于2021年第一季度起,将地方法人银行吸收异地存款情况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禁止其通过各种渠道异地揽存开办异地存款,已发生的存量存款自然到期结清。”

报告发布以来,社会各界对何为“异地存款”、为什么要禁止开办异地存款等问题较为关注。对此,《金融时报》记者采访了人民银行有关专家。

什么是异地存款?

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给出了异地存款的明确定义:“异地存款是指银行通过在没有设立实体网点的地市开立的账户吸收的存款。”这个定义非常明确地指出,是否为异地存款,关键看开立存款账户时的地理位置,开立账户后的存款行为不受限制,储户的居住地、户籍证明也不作为异地存款的判断标准。

简单讲,凡是到银行的实体营业网点开设的账户,其存款就不算作异地存款。而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途径远程开立的账户,如果开立账户时,所在的地市有该银行的实体营业网点,该账户的存款也不算作异地存款。只有远程开立账户时,所在的地市没有该银行实体营业网点,其账户的存款才是异地存款。

例如,银行甲、乙在A市都设立了实体营业网点,而在B市都没有网点。

情况一:A市的李先生在银行甲的营业网点开立了账户,后来李先生去B市工作,在B市通过网上银行、ATM机等方式向自己在银行甲的账户存款,均不算作异地存款。但如果他在B市工作时通过银行乙的网上银行远程开立了账户,则无论是他在B市还是回到A市往这个账户存款,都算作异地存款。

情况二:B市的王先生因公出差去A市,为方便办理业务,分别在银行甲的营业网点和银行乙的网上银行开立了个人账户,则其在这两个账户的所有存款都不算作异地存款,即使回到B市,仍然可以通过这两个账户存款,也不算作异地存款。

什么类型的银行禁止开办异地存款?

禁止开办异地存款的规定适用于地方法人银行。这主要是因为地方法人银行的业务应该聚焦于本地,服务于本地的居民和企业。银行设立实体网点需经过监管机构的评估和批准,所以地方法人银行的展业范围也应以此为准,不应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突破这一范围。

开发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全国性银行均不受禁止开办异地存款的约束。没有实体经营网点、业务在线上开展的地方法人银行也可以吸收异地存款,但此类银行展业范围不受空间限制,实质上已成为全国范围内经营的银行,所以存款利率自律要求也要参考国有银行执行,以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地方法人银行应如何加强对异地存款的管理?

地方法人银行停办异地存款,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做好远程开立账户的管理。目前互联网技术发展迅速,通过定位技术,银行比较容易确定储户开立账户时的地理位置,可对是否异地开户进行有效管控。地方法人银行应利用好移动互联网的定位功能,将远程开立账户的权限限制在设有实体营业网点的地市。如果由于技术不支持,无法做到根据地理位置授权,则应暂缓远程开立账户的服务,待技术成熟后再提供相关服务。

为什么说禁止开办异地存款保护了储户的利益?

有观点认为,通过网络足不出户就能办理存款,是好的金融创新,应该加以保护。事实上,如果地方法人银行在没有实体网点的异地吸收存款,储户就很难对这些银行有直观的了解,甚至连这些银行在哪里都不知道,更无法判断其经营情况,这些银行一旦出现风险,将会严重损害异地储户的合法权益。

而且也要看到,一些地方法人银行利用互联网的便利性,突破展业范围的空间限制,并过度宣传其存款受到存款保险的保障,是“零风险”的,以实现快速扩张。但这种快速扩张往往并不审慎,隐藏较大的风险。一旦爆发风险,存款保险就要兜底。存款保险的保费是所有银行共同交的,穿透以后本质上都是老百姓的存款,如果去填补那些经营不审慎的高风险机构的损失,最终受损的还是所有储户的利益。

所以,通过限制地方法人银行异地揽存盲目扩张,督促其回归服务当地的本源,量入为出,审慎经营,就是对广大人民利益的最大保护。

责任编辑:ERM523